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2〕12号),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提名范围

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分为: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。

前三类可通过学校直接提名,名额不限;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。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。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

二、   提名条件

提名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.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公开发表,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
2. 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
3. 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
4. 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,不得提名 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
5. 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,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。

三、   填报要求

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评审的主要依据,请按照《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》(附件1)要求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。所有完成人(青年科学奖候选人)还须在政治立场、师德学风、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评价。

完成人于2022年4月15日起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),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和提名。

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(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)、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。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。

管理信息系统网址:https://jybkjgl.moe.edu.cn/kjpj,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:00—20:00,节假日8:00—18:00.

四、   公示要求

1.所有提名项目(人选)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通过书面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无异议的项目方可被提名。

2.我校提名的通用项目由科研院统一公示,参与单位的公示应尽量与我校公示时间同步,公示内容无异议须开具公示结果的函;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,都需要进行公示。

3.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,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。

五、   时间安排

1. 2022年4月15日11:00前,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(附件1和2),将申报意向表(附件3)发送至Kjcgk@chd.edu.cn。

2.2022年4月15日,发放提名号与密码。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科研院统一向教育部申请并发放。

3.2022年4月22日-4月30日,项目信息公示。请提名项目完成人于4月22日前填写完成《项目公示信息》(附件4),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,由科研院统一公示。

4.2022年5月16日,项目完成人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。校内组织形式审查。

5.2022年5月24日,提交提名书纸质版。通用项目提名书纸质版须原件1份,复印件2份,主附件合装成册。

6.请本年度申报奖励的老师,加QQ群:399635745(2022教育部奖申报工作群),随后相关信息会在工作群里通知。

六、   联系方式

科研院:杨 锐   魏 华 王越

联系电话:61105257

报奖邮箱:Kjcgk@chd.edu.cn

报送地点:渭水校区北辰楼805办公室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科学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22年3月30日



附件1: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.docx

附件2:相关附件.rar

附件3: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申报意向表.xlsx

附件4.:教育部科技奖公示信息模板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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